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

各位领导,专家,作者和读者:

根据主管和主办单位的要求,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》对于投稿中的保密审查证明在原要求基础上做出了变更,新标准要求:

投稿作者必须出示盖有其所在单位保密专用章(保密委、保密处和保密办均可)的保密审查证,如确实单位无保密专门机构,需加盖单位行政印章,并在保密审查证明中明确标出“本单位无保密专门机构”的字样。电子版上传至采编系统方可进行审稿。

编辑部将于近期对投稿的保密审查证明进行重新核对,如缺少保密审查证明电子版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,无论您的流程在那一节点,都将进行冻结退修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!!

感谢您对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》期刊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,我们将更加努力的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,也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!

祝工作顺利!身体健康!

学报编辑部